
Comprehensive CPA Firm Services You Can Trust
會計師行服務
本所是於香港成立的會計師行。自2006年成立以來,本行與每位元客戶共同成長並建立長期互信及可靠的合作關係,這宗旨成為本行成功的重要因素。 多年來,本行提供之綜解方案,務求以親善友好之態度把問題一一解決;無論公司大小、各行各業,本地或海外,業主立案法團及其它法團,都能一一照顧周到。我們的目的及宗旨是務求所服務的任何類型的客戶獲得實際並且具商業觸覺的專業意見。 本行亦不時與客戶商討財務方案或與其諮詢顧問一起合作把問題解決。
為何選擇我們 ?
與我們的顧客客戶一起成長及維持長久友好的關係是我們的主要目的及宗旨。與我們一起 ... 你可放心。讓我們提供有效率,高效能及高質素的審計及相關服務,並且於指定之時限內完成。除此以外,本行更可以在財務會計稅務上幫助你和你的生意,以達到貴司能處於具競爭力的位置,若貴公司有任何需要,本行可按貴司要求提供解決方案。
審計服務
會計師行乃按照香港專業會計師法例予香港會計師公會而註冊成立並可於香港進行執行審計公司工作。本行之工作,完全遵從香港會計師公會訂下之有關專業守則,會計及審核標準,維持核數師之專業獨立地位及為客戶嚴守秘密。
于審計報告 (會計師報告) 中具體指出該公司之財務報表及其帳目是否真實公平反映公司的業績及資產和負債。本行巳于多年為不同客戶 (包括私人企業,合夥有限公司,貿易,生產,地產投資,控股公司,零售及其它行業等..) 進行連續多年的審核工作,並于會計師報告內表達不同的意見。
稅務服務
本行亦為不同客戶編制應評稅盈利或虧損、計算報表、籌畫稅務策略以減低不必要的稅務支出、處理不同稅務上的反對及上訴、協助應付稅務局的調查及查詢 … 等。
會計服務
本行提供綜合性會計理賬服務,無論公司大小、任何行業類別,都能處理妥當。對於一般未聘請會計人員之客戶,本行可提供連續性理賬服務並出具報表以填寫稅務報表、工資計算及改善公司運作用等。
對於一般巳聘請會計人員之客戶,本行之會計服務必可為客戶加強管理及提高財務效益。另外,本行之會計理賬服務更可與臺端之財務預算及預測相連,提供實際資料及分析業務狀況,以作相應策略改變。
秘書服務
本行提供有效快捷公司秘書服務及提醒客戶公司法例改變,讓客戶掌握更新資訊,避免不必要的罰款及預早清楚各種不同影響。 為説明客戶,本行除提供優秀並且有效的公司及會社註冊服務予各式各樣公司及協會,更提供其它公司秘書服務:
出席公司董事
股東會議
準備會議紀錄及通告
合約合同評論及意見
訴訟支持
出席債權人會議
公司股東清盤或債權人清盤
自願結業安排
重組安排
提供代董事
代股東服務
提供香港註冊位址服務撤銷。
會計審計稅務服務
根據法律要求,所有業務必須保存的紀錄。 由有關交易日期起 計保留最少 7年。 必須保存足夠的紀錄,以便確定你的業務的應評稅利潤。
香港稅務局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向在香港公司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所得的利潤徵稅。
根據《稅務條例》,符合下述條件的人士,均須繳納香港利得稅:
在香港經營任何行業、專業或業務;
從該行業、專業或業務獲得利潤;以及
有關利潤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
稅務局要求公司的報税表的各項目必須完整及妥善地填報,並應連同下列文件(合稱為 [佐證文件]。
準時提交:
法團的佐證文件, 該評税基期內經簽署證實的財務狀況表/資產負債表,根據香港或外地法律規定或其他原因
製備的核數師報告書和綜合收益表/損益表;
說明如何算出應評税利潤(或經調整的虧損)的計算表與有關附表;以及(iii) 載於〔附註及說明〕內的其他文件及資料。
根據公司法律要求,所有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必須每年編制財務報表,並送交審計。在香港,只有香港會計師公會(HKICPA)的註冊會計師才能審計財務報表。
法 定 審 計 - 核數師報告書
法 定 審 計 是 按 照 香 港 法 例 及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所 頒 布 的 核 數 准 則 進 行 。 在 審 計 過 程 中, 本 會 計 師 行 可 了 解 客 戶 的 行 業 特 性 , 企 業 的 運 作 模 式、 管 理 架 構、 潛 在 問 題 及 風 險 管 理 等, 從 而 發 現 潛 在 的 管 理 和 經 營 問 題 , 為 客 戶 提 供 專 業 的 解 決 方 案 。
會 計 師 於 審 計 報 告 中 對 客 戶 財 務 報 表 的 真 實 性 及 公 平 性 發 表 專 業 意 見 , 並 指 導 公 司 董 事 遵 照 有 關 條 例 , 履 行 其 應 盡 的 責 任 。
操 作 如 下:
1. 客 戶 提 交 會 計 文 件, 業務紀錄, 報 表 及 有 關 明 細 表 ;
2. 本 會 計 師 行(會計部同事) 進 行會計理賬並出具財務報表;
3. 本 會 計 師 行 (審計部同事進 行 法 定 審 計 及 發 出 審 計 報 告;
4. 如 客 戶 確 定 , 我 們 將 審 計 報 告 及 其 它 文 件交寄 給 你 們;
5. 你 們 安 排 戶 簽 字 後 交 回 本 行;
6. 我 們 安 排 提 交 審 計 報 告 及 其 它 報 稅 文 件 到 稅 務 局;
7. 完 成 後 寄 回 審 計 報 告 及 其 它 報 稅 文 件 給 你 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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